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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null 发文日期:2021-10-26 所在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财资环〔2021〕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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