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环〔2021〕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1年10月26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null
发文日期:2021-10-26
所在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财资环〔2021〕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