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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财政 其他 发文日期:2021-10-21 所在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财资〔202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局: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加强和规范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配置管理,完善气象系统气象观测职能与气象观测仪器设备功能相匹配机制,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财资〔2018〕98号),我们制定了《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财政部

中国气象局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

气象观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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