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有关规定,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
(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六)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七)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重大行政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