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安办函﹝2021﹞71号
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
为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应急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县乡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控及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50号)要求,结合近年来示范创建工作实际,省安委办修订了《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县验收细则》《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验收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县验收细则
2.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乡镇验收细则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