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3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5号)要求,我厅对厅本级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已报省司法厅备案审查,现将该目录公布如下。
附件:《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1月5日
层级:省级
发文系统:交通
发文日期:2021-11-05
所在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1-11-08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3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5号)要求,我厅对厅本级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已报省司法厅备案审查,现将该目录公布如下。
附件:《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