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国有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指导“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率先推进相关工作,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参考。
附件:“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其他
发文日期:2021-01-19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国有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指导“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率先推进相关工作,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参考。
附件:“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