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发〔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有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1月7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其他
发文日期:2021-01-07
所在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5
广电发〔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有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