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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民航 发文日期:2020-12-16 所在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7

民航发〔2020〕60号

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现对《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民航发〔2020〕27号)的第七条第三款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2周;达到10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4周。“熔断”的航班量不得调整用于其他航线。“熔断”期结束后,航空公司方可恢复每周1班航班计划。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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