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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服务情况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工信 发文日期:2017-03-09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工信厅企业函[2017]1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及时、精准的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计划通过“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采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相关服务情况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一)各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在线上报用户:平台网络的枢纽平台、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窗口平台;示范平台;示范基地

(三)接口上报用户:平台网络的枢纽平台(上报明细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省市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1.负责本地区服务体系上报数据的催报和审核。

2.报送本地区服务体系服务情况年度工作总结。

3.填写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并登录平台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二)数据采集内容

1.在线上报数据内容

在线上报用户可登录平台进行在线数据上报,上报内容因不同用户群体有所不同,按照《在线上报操作说明》(见附件2)报送。

在线上报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

(2)建设情况数据:未竣工验收的平台网络用户填报。

(3)服务情况数据:平台网络用户填报服务活动信息月报、服务信息月报、特色服务和重大活动情况月报、服务情况年报;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用户填报服务信息月报和服务情况年报,报送工作将作为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测评的内容之一。

(4)调查问卷:不定期填报特定主题调查问卷。

2.接口上报数据内容

接口上报用户按照《接口上报操作说明》(见附件3)开展服务信息实时报送,内容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共享数据指标目录和设计细则(2014版)》中七个基本表数据。

(三)数据报送时间要求

1.在线填报数据:自201741日起,每月1日至10日报送。

2.接口上报数据:实时报送,每周至少1次。请于201761日前完成接口对接调试,61日开始正式上报数据。

三、报送系统

请登录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http://fuwu.sme.gov.cn)进行数据上报。

联系人:服务支持联系电话:010-68595257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8594907 电子邮箱:zhangfeiyun@miit.gov.cn

  附件1: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在线上报操作说明

  附件3:接口上报操作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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