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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沙县农业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农业 发文日期:2020-08-17 所在行业:农、林、牧、渔业

畜牧水产业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资源管理科、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扶贫开发事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现将《长沙县农业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长沙县农业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7日

长沙县农业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对表中央“一十百千万”行动和“六清”行动目标任务,根据《长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长县扫黑办[2020]1号)具体安排,结合我县农业和扶贫领域实际,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县农业和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县农业和扶贫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既着重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以农业产业、扶贫、农资经营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抓手,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打击成效,坚决铲除利益链条和腐败滋生土壤,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为长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农业农村整治重点。一是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进行涉非法集资涉稳定风险的专项排查;二是排查打击畜禽屠宰中注水、添加其他物质和屠宰病死猪中的涉黑涉恶行为;三是排查打击扰乱农业行业发展秩序、欺行霸市等行为;四是排查打击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面,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恶势力垄断资源和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责任领导:黄松印、柳伟文、曾建新、饶勋奇;责任单位:畜牧水产业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资源管理科、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畜牧兽医站)

(二)加强农业项目建设监管。一是深化农业项目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重点对垄断建筑材料、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等黑恶势力进行排查;二是严厉打击强占、侵占、破坏农业项目设施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工程项目一线宣传引导,动员农业项目建设有关参建单位、人员加强宣传及线索搜集工作,有力震慑黑恶势力。(责任领导:饶勋奇;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科)

(三)强化扶贫领域线索摸排。深入排查扶贫领域是否存在恐吓欺压贫困户、以非法手段侵害强占贫困户合法权益、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上述线索及时上报查处。(责任领导:李志明;责任单位:扶贫开发事务中心)

(四)严打农资经营领域乱象。结合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联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行动,重点打击垄断农资市场、欺行霸市、虚假宣传、经销不合格农资产品等违法违纪行为。(责任领导:黄松印、曾建新;责任单位:农业资源管理科、畜牧兽医站)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各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并取得实效。

(二)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要按照“有乱治乱、无乱强基”的工作思路,坚持“严”字当头,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依法严厉打击农业产业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相关单位与各镇(街)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力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特别是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政治机关进行核查打击。

(三)要进一步抓好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从6月份开始每月28日前向局扫黑办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小结,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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