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国资委、口岸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我们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资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29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税务
发文日期:2020-07-29
所在行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4
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国资委、口岸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我们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资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