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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的实施意见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20-06-30 所在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加快我市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5号)精神,结合娄底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统筹协调、开放共享,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应用水平,培育推动5G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强化网络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网络建设为基础、以应用带动为突破口、以产业发展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具有娄底特色的5G产业生态体系,推动5G网络的柔性化、个性化与云化部署,提供随时即取的大容量、高带宽、低时延网络支撑能力,实现各行业间深度应用、融合赋能,将娄底打造成5G城市。年度建设目标如下:

2020年,建设5G基站1100个,实现娄底市中心城区建成区信号连续覆盖、县城区重点区域信号覆盖。重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5G示范应用。

2021年,力争建设5G基站1600个,实现县城区、重点乡镇信号连续覆盖,普通乡镇信号覆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备。加快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公安、智慧旅游等5G示范应用,5G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合。

三、重点工作

(一)统筹5G建设规划

1.科学布点。按照“铁塔统筹、政府支持、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注重规模化部署建设,满足用户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型基站资源,科学确定5G站址和汇聚机房建设需要利用的社会各类塔(杆)资源、公共区域、地面楼宇和地下空间等站址资源。各类资源资产拥有方按规定可提供站址建设所需基础资料的,应积极向中国铁塔娄底市分公司和电信企业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站址资源统筹等工作。

2.编制规划。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在统筹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的基础上,编制5G发展专项规划,明确铁塔、基站、机房、管线等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注重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5G网络空间布局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相关城市建设中严格遵照实施。

3.有机衔接。按照“园区优先、工矿区优先、城市优先”的原则分级分阶段建设5G网络,2020年完成产业基地、工业园区、重点学校、重点医院等区域覆盖,娄底市中心城区连续覆盖;2021年对县城、景区(不包含区域内待开发区域)等区域连续覆盖,普通乡镇到达覆盖。对农村地区,要继续深化完善现有4G通信基础设施布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基站建设前,各电信企业应及时做好环评备案工作;基站建成后,应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并公示。

(二)完善5G建设管理

1.简化通信报装流程。住宅小区、楼宇建筑物、园区等新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省标准,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光纤设施纳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竣工并联验收范畴。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动5G网络建设“最多跑一次”服务,满足5G网络快速规模组网需求。

2.强化5G设施与其他工程项目统筹实施。在新建工程(含人防工程与人防疏散场所)和改扩建工程谋划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省标准向铁塔公司获取5G基站部署需求,将站址、室分系统及光纤设施建设纳入新(改扩)建工程立项、规划、设计,并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严格按标准预留5G网络配套机房、电源、管道和屋面站址等,实现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合理规划5G、通信管线等基础设施,并在设计、施工环节同步实施。对其他既有工程,要加强5G等通信基础设施站址、配套资源的供给,积极落实5G规模部署所需的必要条件。

3.加快多功能智能杆塔建设。推动社会杆塔与通信杆塔双向开放共享,依托全市市政道路、视频杆、路灯杆、公交站点等公用设施,确保5G站址储备,探索5G基站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新模式。

(三)推进5G示范应用

加快行业应用带动,推动5G与垂直行业融合发展,实施5G+智能化可复制可推广应用项目在重点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5G示范应用场景。

1.智慧城市。结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智慧城市应用演进升级。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借助5G网络打造城市大脑,融合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安防、智慧公交、智慧电力、智慧社区等城市功能单元,增强城市运营和治理能力。充分发挥5G高性能无线网络能力,将智慧城市建设与5G网络相结合,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效益快速增长。

2.智慧园区。在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建设5G基站60个,实现园区内区域全覆盖。充分发挥5G速率、时延、连接能力在工业制造单位研发生产、物流运输、人物管理、销售服务等方面的适配应用,将5G与现代工业智造紧密结合,完成商务模式应用落地。

3.智慧医疗。依托市级重点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基于5G技术的创新业务试点,实现专网专线、远程医疗、移动医疗等服务。基于5G网络开展医院医疗服务、人员管理、资产追踪等管理创新,将优势医疗资源辐射到县市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

4.智慧教育。建设校园5G无线网络,为教育教学和学校安防服务。通过5G技术实现4K高清直播和全息远程教学,达到远程高清课堂直播、跨校联动,提升互动性和教学效果,推进创新教育。通过5G技术加强校园安防力量,对采集图像进行特征提取,实现人脸识别及预警。

5.智慧交通。聚焦交通安全、道路建设、信息传递和指挥控制等方面的业务,积极拓展5G与交通系统相结合的应用场景。构建路面交通5G智能监控网络,实现移动网络灵活布控,交通安全高效实时监控预警。利用5G网络将所有监控、应用、智慧功能接入进行统一控制,整体提升娄底市内交通环境和流通能力。

6.智慧公安。实行5G警务智能安防,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警务通、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警用智能头盔等各类警用单兵装备中全面推广运用5G+AR人脸识别技术,大幅提高执法效率。

7.智慧旅游。建设5G智慧旅游平台,为游客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在蔡和森故居、富厚堂、紫鹊界、龙山、湄江、大熊山、波月洞等A级景区形成5G网络能力,实现5G数字化定制旅游。随着基于5G的泛连接数据链的建立,为游客提供游前、游中、游后的专属定制服务。

(四)积极发展5G产业

1.培育引进5G企业。支持本地软件开发、传感器、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基础较好的企业,尽早布局5G产品研发等工作,培育本地5G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大力引进技术先进、产品竞争力强的5G领军企业落户我市。积极推动5G骨干企业与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对接合作。

2.支持产业平台建设。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产品认证、应用测试、产业监测分析等各类培育载体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各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5G产业研发创新、示范应用等公共平台建设,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研发平台、企业孵化器和5G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由受益财政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四、政策措施

(一)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建筑物和公共区域应免费为5G提供建设场地、免费共用配套管线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协调相关单位,免费开放公共场所、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人防工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体育场等所属建(构)筑物和机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医院、公共绿地、人防疏散场所、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以及城市照明杆、交通标识杆、公安监控杆、非指挥工程的人防报警站(塔)等各类杆塔与地下通信管道、综合管廊资源;积极推动居民小区、商务楼宇为5G网络站址和汇聚机房建设提供场地支持。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要加强清理;对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参照最低标准收取。根据娄底市5G网络建设规划建立娄底市5G基站建设公共资源开放清单,各单位于2020年底前与中国铁塔娄底市分公司及各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公共资源开放协议或提交开放资源表格或文件,集约利用资源。切实减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二)降低基站用电成本。大力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鼓励参加市场化交易,简化申请报装程序;暂无法改直供电的5G基站应严格执行转供电最高限价。根据5G基站转供电站址清单,国网娄底供电分公司、铁塔公司娄底市分公司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转供电价执法检查,杜绝超最高限价收费。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电网扩容时要预留5G基站用电需求。坚持“老用户老办法、新用户新办法”的原则,积极研究强、弱电电价协同机制。供电部门要做好基站用电保障,对电力引入、电力扩容以及转供电改直供电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同时积极争取公变增容费用减免和5G运营电价整体优惠支持。

(三)强化用地供应。加大5G站址、汇聚机房和配套管线设施用地支持力度,将站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简化基站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权证办理,满足5G网络快速规模组网需求。

(四)加大财政资金扶持。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加大对5G企业及重大项目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首购条件的5G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娄底市5G网络建设和应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杨懿文担任召集人,常务副市长张希慧、副市长何锋担任副召集人,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全市5G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5G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公共资源开放、规划落地、用地保障、电力引入、工程建设、舆论宣传、设施保护等方面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切实督导落实。娄底市5G网络建设和应用联席会议根据目标任务确定责任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将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企业,定期研究有关事项。市政府督查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于进度滞后的项目及单位实行预警,及时督办,限期办结。市绩效办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

(三)强化安全保障。市委网信办要加强5G通信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整体布局、顶层设计和综合防控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和督导,实现5G网络的建设和应用与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5G网络建设单位要严格依法落实《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网络安全保护措施。提升5G应用安全防护能力,终端、网络、平台、应用层要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四)加大争取力度。电信、移动、联通、铁塔、有线网络等公司作为建设主体,要积极争取上级公司5G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投入,提升服务质量;要充分利用国家、省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契机,加大资金争取力度。

(五)优化建设环境。市发改、工信、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内容,将5G通信建设工程列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要在通信基站、管道、线路建设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少报建时长,减免相关费用,突出解决阻挠施工、偷盗破坏设施、基站偷盗电、不落实相关政策和光纤到户国省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开展全市性专项治理工作。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楼宇(小区)改造、道路改造等造成5G基站、机房、管线等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的,市通信管理办牵头组织基础通信企业、铁塔公司与建设单位协商,按照新建相应通信基础设施标准予以补偿。对不顾及通信基础设施安全,采取野蛮方式施工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深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及通信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多途径、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5G网络建设和应用的认识,增强对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的了解,提升公众对5G基站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5G网络建设的良好氛围。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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