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政策速递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20-05-02 所在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1

张政办发〔202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5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布点站址资源。按照“铁塔统筹、政府支持、开放共享、服务社会”原则,注重规模化部署建设、满足用户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型基站资源,科学确定5G站址建设需要利用的社会各类塔(杆)资源、公共区域、地面楼宇和地下等站址资源。各类资源资产拥有方按规定可提供站址建设所需基础资料的,应向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站址资源统筹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有线张家界网络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二、加快完善5G专项规划。编制发布全市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5G规划),明确铁塔、基站、机房、管线等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推动专项规划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教育信息化规划、人防工程及疏散场所建设规划、无线电管理规划有机衔接。加大5G站址用地支持力度,将站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简化基站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权证办理,满足5G网络快速规模组网需求。5G等基础设施站址及配套设施建设应优先选址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各类公共场所,在确保安全且不影响市容市貌和相关场地设施整体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布局。强化5G规划实施,新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为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列席单位,根据需要参加有关会议。(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等有关单位)

三、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建筑物(含人防工程与人防疏散场所)和公共区域应免费为5G提供建设场地。强化属地责任,协调推动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学校、展览馆、旅游景区景点、人防工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体育场所所属建构筑物,机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火车站、汽车站、公路服务区、医院、公共绿地、人防疏散场所、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城市照明杆、交通标识杆、公安(城管)监控杆、交通指示牌、公交车站亭、电力杆塔、城市公园、非指挥工程的人防报警站(塔)等各类杆塔及地下通信管道、综合管廊资源向5G设施建设全面免费开放。需要占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建设汇集机房的,有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并免除租金。积极推动有5G服务需求的宾馆酒店、大型购物场所和居民小区、商务楼宇免费为5G站址及配套设施建设提供场地。已建5G设施在租赁协议中约定场地租金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沟通协调尽快免除租金。统筹推进多功能智能杆塔规划建设和合理布局布点。新建、改扩建道路统一规划和建设多功能智能杆塔,现有道路各类存量杆塔逐步实施多功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张家界供电分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有线张家界网络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四、有机衔接代际更迭。根据我市特点,按照“城区优先、核心景区优先、产业园区优先”原则建设5G网络。对农村地区,要继续深化完善现有通信基础设施布局;对5G规模组网条件不成熟的城市社区,要持续优化现有通信网络覆盖,提升网络服务能力,提高用户获得感;对具备5G规模组网的城市社区,要切实保障现有通信网络设施服务质量,增强用户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有线张家界网络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五、优化5G建设审批服务。简化报装验收流程,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省标准,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光纤设施纳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竣工并联验收范畴,在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平台中统一办理。建立5G网络建设审批绿色通道。5G基站环评实行登记备案制。5G基站占地不超过5平方米的按公共设施占地处理。对纳入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存量设施,按程序补办相关建设手续。全面清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收费项目,无政策依据的一律不得收费,有政策依据的按最低标准收费。(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有线张家界网络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六、强化5G设施与其他工程项目统筹实施。在新建工程(含人防工程与人防疏散场所)和改扩建工程谋划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省标准向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获取5G基站部署需求,将站址、室分系统及光纤设施建设纳入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并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严格按标准预留5G网络配套机房、电源、管道和屋面站址等,实现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合理规划5G等通信基础设施所需站址及配套资源,并在设计、施工环节同步实施。对其他既有工程,要加强5G等通信基础设施站址、配套资源的供给,落实5G规模部署所需的必要条件。(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有线张家界网络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七、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序推动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支持符合条件的通信基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无法改直供电的5G基站应当严格执行转供电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予以查处。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满足基站建设对电力增容的需求。电网扩容时依据5G基站建设主体提供的5G基站建设规划用电负荷水平和安装位置明细预留5G基站用电需求。坚持“老用户老办法、新用户新办法”原则,建立完善强、弱电电价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国网张家界供电分公司等有关单位)

八、优化5G建设环境。将5G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内容,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商务楼宇、小区、高校、园区的通信垄断和不具备资质企业自建网络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将5G等通信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市级重点工程,加强统一指挥调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优化5G建设施工环境,对阻工闹事、强行参工参运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加强频率资源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原因需要对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拆除或迁移的,按规定标准予以合理补偿,并按“先建后拆”原则,在新建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拆除原有设施,确保5G网络通信质量不受影响。(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张家界供电分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有线张家界网络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九、促进5G产业融合应用。大力推进基于5G网络的应用服务,加快全市商用部署步伐,推动形成建设与应用双向驱动的发展格局。促进“5G+”融合发展,整合电信、广电、互联网等各类信息服务行业资源,推动超高清视频、网络安全、医疗健康、智慧旅游、智慧景区、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广电、数字商务、数字文化、生态环保等场景应用和垂直行业应用。开展政府重大工程5G应用示范试点。加快智慧城市运营指挥调度中心及综治中心、全市5G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财政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有线张家界网络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十、支持5G产业平台建设。制定《张家界市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建设5G应用产业园。加快建设张家界5G智慧(旅游)走廊,以市中心城市和重要旅游交通通道、重要景区5G基础设施全覆盖为基础,以“5G+文化旅游”“5G+康养等为特色大力发展5G场景应用,积极培育5G应用产业,重点引进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产业集聚、试点示范。推进5G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5G创新创业基地和创客孵化中心,推动5G信息服务模式创新,扩大5G应用范围。(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有线张家界网络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十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张家界市5G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5G网络建设的统筹协调,加大对工作落实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及时有效协调解决5G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

十二、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5G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激励本市各通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积极向上争取5G建设项目投资,视贡献大小可在政府购买公共电信服务、参与政府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相应支持。加大5G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立张家界5G产业发展人才专家库,落实相关人才扶持政策。市人民政府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5G产业的示范应用、项目建设、企业培育和公共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创投基金和社会资本投资5G产业。(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十三、深化舆论宣传。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多途径、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讲好“5G故事”,增强全社会对5G网络建设的认识,增强对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的了解,提升公众对5G基站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推进5G网络建设的良好氛围定期发布应用示范案例、应用需求和创新产品,发挥5G赋能作用。(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有线张家界网络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十四、强化责任落实。将5G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区县和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强化区县属地责任和有关单位的主管责任。各区县要建立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每季度向市5G建设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