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财政 税务 发文日期:2020-04-30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