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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其他 发文日期:2020-03-30 所在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各区县(市)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德市司法局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司法局

2020年3月30日

常德市司法局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好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根据《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常人常办发〔2020〕4号),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三、组织机构

市司法局成立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鳌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司法局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市)司法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

1.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和志愿点的规范化建设,积极运用如法网推行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查询法务信息、法律援助预约受理等综合性法律服务。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加强涉企领域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加强信息技术的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提升应用成效,使各类法律服务事项通过网络得到最快捷的回应。(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援中心)

2.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自律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受案登记、鉴定实施、检材保管、复核、文书出具、出庭作证、回避、保密等运作规程,确保鉴定结论客观公正;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激励约束、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评价制度,切实加强自律管理;规范和强化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等岗位职责,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司法鉴定协会)

3.规范民商事纠纷调解。建立健全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专门机构,制定完善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定期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配强工作力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工作保障;优化仲裁工作程序,本着就近、快捷、经济的原则,方便民营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当事人,依法公正合理裁决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杜绝恶意仲裁、虚假仲裁等现象发生。(责任单位: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仲裁委)

(二)开展“护企暖企”专项活动

1.深入开展涉企法律援助。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积极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2.深入开展涉企法律体检。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对接民营企业,了解民营企业在设立登记、劳动人事关系、税收等方面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在经营融资、合同签订及履行、市场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法律应用审查,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

3.深入开展涉企法治宣传。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重点宣传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招投标、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制度。要创新宣传方式,编印通俗易懂的以案说法读本,编排老少皆宜的法治文艺节目,拍摄寓教于人的专题宣传短片,营造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普法宣传科)

(三)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1.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法律援助案卷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质量评查与监控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卷宗归档质量。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监管力度,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利用为重点,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提高办案质量。(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2.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管理,促进各部门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做到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各类执法行为全覆盖。落实国家“全面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执法司法、食品药品监管严格执法专项督查”要求,全面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严格执法专项检查。(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3.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评查。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是促进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文书制作、立卷归档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案卷评查作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解决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责任单位:行政复议应诉科)

五、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下旬)

4月,市司法局完成初步工作谋划,提前开展准备工作。5月上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实施方案,报市人大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备案。各区县(市)司法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司法局司法公正常德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11月下旬)

各区县(市)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要求,按照本单位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活动。在活动推进中,注意前期沟通调研,要深入企业和园区了解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针对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暗访、案件回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市司法局司法公正常德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采取召开碰头会、交流会、定期督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三)考评验收阶段(12月)

12月上旬前各单位向市司法局司法公正常德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全年活动总结,主要包括本年度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经验、亮点、特色与创新点。市司法局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评验收,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考评和平安建设考评。

六、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得力的工作班子,配备专门的工作场所,保障活动经费。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员,具体负责与市司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各单位要将确定的领导班子、工作班子人员、联络人员名单于4月10日前报市司法局办公室。

2.完善工作措施。各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与内容制定实施方案,从对接方案到具体实施,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合工作实际。要注重依法维护和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开展好系列活动,进一步细化、量化活动内容,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单位活动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办公室。

3.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的宣传作用,在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专栏及时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涉企重大活动、重大事项发布,大力宣传活动开展中的新举措、新成效,积极推介司法行政系统典型经验,发出“好声音”“正能量”,扩大活动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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