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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十条措施》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20-03-17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5

张政办明电〔202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张家界市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十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7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界市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脱贫攻坚,千方百计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脱贫攻坚成效的影响,积极防范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贫困群众收入减少和返贫致贫,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如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摆在重要位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落实“三保障”的基础上,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集中项目、资金、政策,全力帮助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就业增加收入,确保今年所有贫困人口收入有较大增加,实现稳定脱贫。

二、逐户摸清就业产业底数。对贫困户家庭人员就业意向、产业发展意向和收入构成进行全面摸排。一是将省外就业人员、区县外省内就业人员、区县内就业人员和有意愿新增就业人员分别登记造册,于3月20日前由乡镇汇总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是将有产业发展意愿和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登记造册,于3月20日前由乡镇汇总后报各区县农业农村局;三是根据2019年贫困户收入核算情况,对各户2020年收入进行认真分析评估,确定出收入稳定户与收入不稳定户,由村级建立台账,并将收入不稳定户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重点研究,有针对性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帮扶。

三、逐户逐项落实增收措施。在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在摸排的基础上,各乡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逐户逐项帮助贫困群众落实好各项就业产业增收措施,确保每户有产业订单或就业岗位。一是对未脱贫户,根据劳动力状况,提供“就业+社会保障”“产业+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障”“就业+产业”等增收措施,确保2020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人以上的标准;二是对不稳定脱贫户,提供就业、产业、庭院经济等多种措施增加收入;三是对稳定脱贫户,在自主就业、发展产业的基础上,给予扶贫小额信贷、以奖代补等政策帮扶;四是对边缘户积极引导,通过扩大产业、增加就业,助其扩大收入来源。

四、千方百计保障稳岗就业。坚持把促进就业增收作为当前脱贫攻坚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稳岗一批。各区县要协助年前已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早日返岗就业,抓住各地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时机,分批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二是要开发一批。抓紧开发森林防护、河道巡查、农村保洁、马路清扫等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未脱贫人口就业增收问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提供镇、村防疫消杀、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临时公益岗位,优先聘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三是要组织转移一批。抓紧与当地企业、合作社等本地用工单位沟通协调,采取直接务工、家庭外包、开设扶贫车间等形式,帮助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较多的企业及合作社,各地要视情给予支持奖补。四是要新增一批。积极组织“春风行动”,抓紧办好就业招聘活动,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广播及微信工作群,适时发布招聘信息;有关部门要举办好网上专场招聘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就业招聘要向贫困群众倾斜。

五、多措并举发展到户产业。一是要切实抓好春耕春种工作,全力保障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机具、饲料等物资供应,同时要抓好农田水利建设。二是要指导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及时调整经营项目,抓紧安排实施新的产业扶贫项目,减轻或规避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建立“龙头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三是要对在家务农的贫困户,通过提供技术指导、市场对接等方式,鼓励发展“养猪、养牛、养羊、养鸡”等短平快的农业产业项目。四是要落实好各项农业产业政策,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

六、全面落实社会保障。一是要建立防止返贫的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采取措施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二是要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并按照4000元/人·年的标准落实到位。三是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群众,要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四是要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稳定脱贫责任险,重点防范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影响脱贫质量或者收入锐减的问题,提高贫困群众应对风险能力。

七、广泛开展消费扶贫。广泛动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学校、个人参与消费扶贫,鼓励与贫困村、贫困户及产业扶贫企业签订合同协议,消费农副产品,对成效明显的,要加大宣传、推介。同时,要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微信和电商扶贫等线上销售渠道,定期发布相关农产品信息,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加大网上推销力度。强化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切实防止农产品积压。

八、发动社会力量合力增收。一是要大力推进“万企帮万村”工作,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帮助基础薄弱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扶贫产业,开设扶贫车间,解决贫困群众就业和生产困难。二是要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线上平台,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在线注册,并在线资助;各级群团组织要大力发动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线上捐助活动,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三是要继续推进“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把残疾户、患重病户、有返贫致贫风险户作为“户帮户、亲帮亲”重点帮扶对象,发动村里能人、大户及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一对一”帮扶,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

九、切实转变作风促进农民增收。各级干部要发扬“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下沉一线,走入贫困户家中,弄清民情,共商增收措施,主动对接市场,帮助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工作方法,努力为基层减负,让帮扶干部集中精力为贫困户增收想办法、找路子。

十、进一步压实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责任。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牵头,其他负责人各负其责,全力做好统筹工作,切实担负起贫困户增收的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担负起就业扶贫责任,统筹规划、精准调度,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有序上岗就业;农业农村部门要担负起产业扶贫责任,早规划、早行动,推动产业扶贫各项政策落实到户;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担负起社会保障责任,推动各项政策精准落户到人;其他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贫困户增收提供政策支持,拓宽增收渠道。各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发挥脱贫攻坚的主力军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两个帮扶”工作,为贫困户增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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