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上来,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安排,要求在2020年2月25日前复工复产。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做好防护物资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备足口罩、消毒药水等防护物资,满足生产、经营期间的防护需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复工复产的企业须严格开展门店、楼道、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备设施的消毒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办公场所须开窗通风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严格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排查确认职工是否来自疫源地,近期是事旅居疫源地,是否与来自疫源地人员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相关症状。有关情况经职工本人确认后登记造册,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对存在感染风险的员工,在未经医疗机构确认健康之前,一律不得复工。
(三)落实员工防护措施。所有员工一律佩戴口罩上岗,使用后的口罩按照娄底市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特殊有害垃圾处置规范》处理。企业员工就餐应采取分餐措施或者按班组分批错时开餐,提倡打盒饭,避免面对面就餐。要严格食堂卫生管理,对餐具、桌椅、厨房设施设备在就餐前后都要消毒,厨房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卫生帽,做好防护措施。员工住宿提倡单独或分散安排,严格搞好消毒措施,勤通风、勤搞卫生。每日对全体员工进行上岗前的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
(四)坚持做好信息登记制度,每日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毒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外来人员,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接洽。一旦发现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迅速向所在社区和乡镇街道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个核查其接触的人员,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加大防控宣传力度。企业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防疫知识学习,在企业进出要道、建筑工地、食堂、会议场所等醒目集团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横幅,在企业QQ群、微信群开展温馨提示等方式,切实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企业要成立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强化防控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
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