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政策速递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层级:省级 发文系统:发改 发文日期:2019-12-09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湘发改价调〔2019847

各市州、县市发改委(局):

现将《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129

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以下简称定价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含调整,下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水平或者定价机制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前款所称定价机关,包括有定价权的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

前款所称定价机制,是指与列入定价听证目录的定价项目价格水平确定直接相关的定价办法、公式等。

   第三条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水平,应当实行定价听证。

制定定价机制,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或者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定价机制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时,可以不再开展定价听证。

因上游产品价格调整而下游产品同步调整价格时,可以不开展定价听证。法律、法规规定调定价项目不需要进行定价听证的,可以不开展定价听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降低价格的,可以不开展定价听证。

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

定价听证目录是指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政府定价目录制定的应当经定价听证的商品和服务清单。定价听证目录应当在听取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修订并及时公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定价听证的项目自动进入定价听证目录。

制定定价听证目录以外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定价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定价听证。

   第四条  定价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  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允许旁听和新闻报道,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除外。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互联网以视频或者文字、图片形式公开听证会内容。

   第二章  听证的组织

   第六条  定价听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

省级定价机关制定价格需要听证的,由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制定在局部地区执行的价格需要听证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委托听证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并予以监督指导。

   第七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定价听证的组织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聘请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及相关责任。

前款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机关、与听证事项直接相关的经营者及其主管单位以外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机构、咨询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八条  听证会设听证人,代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专门听取听证会意见。

听证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定价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社会知名人士、专业人士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

听证人不得少于三人,具体人数及人员构成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  听证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听取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陈述,并可以询问;

  (二)回答或者委托相关人员回答听证会参加人的询问;

  (三)提出听证报告。

第十条  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人员构成:

  (一)消费者;

  (二)经营者;

  (三)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鼓励消费者组织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和人员的构成比例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

第十一条  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

  (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随机选取可以结合定价听证项目的特点,根据不同职业、行业、地域等,合理设置类别并分配名额。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定价机关、听证组织部门的工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