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的意见》(州办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创新源泉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二、工作目标
确保国家、省、州减税降费一揽子政策全部兑现,坚决杜绝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零收费,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便捷群众办事,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将我区打造成全州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高地。
三、工作内容
(一)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核查房产证办证登记工本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核查企业和个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率等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加强对教育、医疗、金融、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监督检查,涉及的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贯彻执行。(责任单位:住建局、文教卫体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国土分局、公用事业中心)
(二)落实减税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执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发〔2018〕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加大对企业各项降税、免税政策兑现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响三湘,税励园区”等系列活动,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解读,优化办税服务。(责任单位:税务局)
(三)加大降费力度。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由公用事业中心牵头,及时与华润燃气公司对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适当降低物业管理费用,工业企业标准厂房在现有标准上降低0.5元/㎡。进一步推进水电价格与吉首市同城同价。对开发区内各类公益收费项目的设置和调整,按程序举行听证和审批。针对开发区内企业各项补贴申请、拨付、使用,出台具体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国家、省、州相关取消、停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责任单位:公用事业中心、湘西自治州吉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14日—3月3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个别走访等方式,收集企业、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掌握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二)宣传发动阶段(2月14日—3月31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及时将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关注度。
(三)自查自纠阶段(2月14日—10月3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2017年以来减税降费政策目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自纠工作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清退违规收缴的税费。
(四)半年总结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几个方面形成文字材料交开发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全年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减税降费工作总结,认真梳理减税降费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谋划化解方法,整改到位,并将全年减税降费工作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交开发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西经济开发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杨再贵任组长,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覃水来,管委会总经济师张德胜,管委会副处级干部彭楚林任副组长,纪工委监察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税务局、国土分局、质监分局、公用事业中心、湘西自治州吉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田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完善联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完善部门之间联络机制,经济发展局杨丽、商务局杨桦、监察局张肖、财政局张正淳、住建局颜姗、社会事务管理局向煜圭、税务局余利凡、国土分局叶燕子、质监分局刘艳、公用事业中心戴玲、湘西自治州吉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田倪君为各部门联络员。
(三)抓好自查自纠。对照各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目录清单和国家一揽子减税政策,各部门单位要对减税降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对违规违纪收费要及时清退到位,同时要建章立制,形成减税降费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减税降费工作纳入开发区2019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责任人考核评估、干部选拔任用和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并对工作履责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