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政办发〔201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城市管理,促进便民惠民,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划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在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划定工作既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政府强化对城市流动摊贩的有效监管、创新社会治理增强城市活力的有益尝试,更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岗位和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划定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遵循划定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划定区域要符合“便民、有序、环保、安全、畅通”的原则,在县市区城区推进划定工作,不得违反交通、环保和城乡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自治原则。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原则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依职权划定,但在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居民小区等相关单位区域内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应由相关单位先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应该在场地权属、卫生管理、秩序维护和摊位设施管理等方面达到一定条件。划定的区域要落实属地管辖和区域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居民的消费习惯和生活需要。
(三)法定原则。免予登记区域的经营事项,包括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凡需经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经营事项一律不得进场经营。
(四)公益原则。相关单位申请划定的免予登记经营区域,政府不统一组织环境卫生管理的,申请单位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在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向经营者适当收取卫生费用,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建立会审机制
(一)受理机构。相关单位申请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的,统一由县市区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二)受理条件。相关单位申请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对申请划定区域内的土地、设施等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管理权,或经营权;
2. 有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清扫区域内卫生;
3. 有管理人员维持区域内经营秩序;
4. 未将拟划定区域内的场地和设施等提供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依法须办理工商登记的经营活动。
(三)审批程序。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的选址由本级城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合理性审查,并由本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拟定经营事项清单后,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会审。会审通过后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领导小组最后依据情况拟定划定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公布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免予登记的经营区域,必须同时明确该划定区域每天经营的时间、可以经营的事项和具体承担管理职责的责任单位。
四、强化对划定区域的管理和服务
(一)建立管理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后,要及时建立健全各划定区域的卫生管理、经营秩序管理等相关制度,做好划定区域内的垃圾清扫、环境保护、治安、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交通、经营秩序、消费维权等各项监管和服务工作。环卫、城管、公安、环保、交通、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合力监管,优化服务。
(二)落实管理措施。必须明确区域边界,严格控制经营范围。承担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的主要管理职责的责任单位必须在划定区域醒目位置树立公示牌,标明经营区域、时间、可以从事的经营事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单位名称。实行划行归市,有序经营,对摊位进行规划和标示,不允许乱摆乱放和违规经营。经营者不按照免予登记经营区域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经营的,由城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三)创新服务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实行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与便民惠民之间的矛盾,确保划定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五、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按照“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城管主抓、街道兜底、部门配合”的原则,建立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实施本县市区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工作。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所需费用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二)注重方法,因地制宜。划定工作主要是解决城市流动商贩经营地点问题,要尊重居民消费习惯和生活需要,充分利用城市闲置地段和可利用区域,确保“地摊经济”有序活跃,切忌“一刀切”、“一窝蜂”,或者借此新建集贸市场。
(三)强化督查,有序推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既定目标、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强化对工作实施效果的跟踪调查,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免予登记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