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科工)局、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常德高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局:
为落实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的重点任务,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以下统称三部门)决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以下简称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转发各单位,具体内容见附件。 请各区县市科技(科工)局、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常德高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局于12月28日下午下班前收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
联系人:汤斌13726693921
邮箱:465851356@qq.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政策解读(1)(1).pdf
附件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版).pdf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