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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18-12-07 所在行业:农、林、牧、渔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粮食产品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63号)精神和国、省关于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优质粮油工程”的安排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湘潭实际,现就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提高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创新驱动、提质增效”的基本原则,突出“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补齐发展短板”,全力推进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实现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链条完整、绿色生态、效益良好的现代粮油产业发展体系,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实现全市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0%,50%的粮油产品达到“中国好粮油”标准,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突破60%,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90%,粮油加工业总产值突破50亿元,种粮农民增收增效得到有效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建立相互联动、功能互补的粮食质量风险监测体系。在推进市级示范粮检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在湘潭县和湘乡市建设产粮大县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明确机构职能职责,支持配置相应检验监测仪器设备,提升对粮食流通各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和监管水平,为实现粮食市场化收购的“优质优价”和打造优质粮油产业提供支持。建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为农户粮食收获后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从2018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通过整合盘活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支持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科学储粮设施建设,完善粮食烘干、质检等配套设施,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粮食储销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建设20个功能齐备、服务优良、高效实惠、运营经常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切实发挥惠民减损提质功能。完善粮食物流市场体系,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建立集仓储、中转、加工、批发、信息发布、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等于一体的区域性现代粮食物流中心。结合区域粮食产销实际,将成品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城镇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支持发展粮食集中配送、电子商务和期货贸易等现代化服务方式,培育成品粮批发市场。

(二)培育壮大粮食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支持龙头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淘汰落后产能,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利用各种政策支持手段,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力争到2020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过1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其中:过5亿元的达到2家,过3亿元的达到3家,过2亿元的达到5家。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

(三)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发展。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参与“优质粮油工程”和“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参与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多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融合,培育和发展粮食产业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与产业链条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成立粮食产业联盟,实现经验互学、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困难互帮、抱团发展。鼓励通过产权置换、股权转让、品牌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粮食产业资源优化配置。

(四)实施“优质粮油工程”。根据“优质粮油工程”要求,重点开展粮源质量提升行动、优质特色产品开发行动、粮食品牌提升行动。适应市场需求,广泛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粮食品种结构,扩大优质稻和绿色、有机、特色粮食种植规模,提升粮源质量。支持鼓励企业开发绿色、有机、优质、营养的粮食精深加工产品、主食产品、功能性产品、专用性产品、特色休闲产品和安全环保饲料产品,切实增加有效供给。加大对有潜力、有实力优势品牌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产品,提升品牌美誉度。从2018年开始,依靠财政引导资金,重点推动湘潭县和湘乡市创建“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全市粮油优质品率年均提高5%左右,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年均提高8%左右,粮油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

(五)促进全产业链发展。聚焦高新技术,集中优势资源,着力发展“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模式,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链式发展,凸显湘潭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特色。推动粮食企业向上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发展订单农业,建设原料加工基地;向下游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着力打造绿色、有机的优质粮食供应链。重点打造和扶持稻谷精深加工与循环利用产业链、绿色优质大米产业链、油茶精深加工产业链、面业食品产业链、饲料加工产业链等5个现代粮油加工优势产业链。

(六)发展产业集群。针对我市粮食产业“小、散、弱、低”的状况,遵循市场原则,依靠科技创新,依托粮食主产区、特色粮油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有序推进优质大米产业、油茶产业、面业产业、米粉产业、饲料产业等集群发展。采取“退城进郊”等方式推动现代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引导扶持粮食企业进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实现集聚发展、集约发展。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完善集聚区承载项目建设和运营能力,吸引粮食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

(七)发展粮食循环经济。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目标,坚持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综合利用的新路,鼓励粮食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系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推广“仓顶阳光工程”、稻壳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大力开展米糠、碎米、麦麸、麦胚、玉米芯、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促进产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

(八)发展外向型粮食经济。引导企业策划包装项目,参加各种专场招商活动,“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引才。开展省内、省际粮食产销合作,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鼓励市内企业在主销区建设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支持主销区在我市建设粮源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建立异地储备,为粮食产业发展拓展新空间。

(九)发展粮食新业态。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开发利用粮食文化资源,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场馆建设。指导粮食企业发展全域旅游经济,开发旅游特色产品,鼓励发展粮食休闲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

(十)增强企业发展活力。适应粮食收储体制改革需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选择优质粮油企业,培育2~3家规模粮食产业集团,构筑区域粮食产业标杆。延长产业链条,主动适应和引领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优具有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的骨干国有粮食企业,有效发挥稳市场、保供应、促发展、保安全的重要载体作用。鼓励国有粮食企业依托现有收储网点,主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合作。

(十一)推进主食产业化。支持推进米、面、杂粮及薯类等主食制品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促进传统米面和杂粮主食的工业化、方便化、大众化。积极推动开发速冻粮油产品、米制食品、鲜食米粉和传统风味食品,丰富花色品种,提高优、新、特产品的比重,满足多元化膳食需求。到2020年,实现主食产业化率明显提高,主食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粮食品牌产品,形成一批集冷冻冷藏、物流配送、连锁专卖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主食供应网络,使成品粮应急加工和供应体系更加健全,主食产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十二)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巩固提升城区“放心粮油”经营网点,推动“放心粮油”经营网络从城区向乡镇和农村拓展,强化“放心粮油”经营网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动“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超市,方便人民群众;推动“放心粮油”进宾馆酒店、进各类餐馆,扩大消费市场;鼓励“放心粮油”经营企业进军餐饮行业,让城乡居民放心消费。

(十三)做实粮食产业科研。坚持创新引领,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工程”,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创新活动,加快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粮食企业。搞好粮食企业与粮食科技成果、科研机构、科技人才“三个对接”,加快促进粮食相关领域基础研究、急需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动能。重点支持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与江南大学深度合作,推进“稻谷全利用清洁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的科研与应用,探索高效处置利用重金属超标、霉变等问题粮食的新途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湘潭市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市、县粮食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粮食部门主抓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注重发挥粮食产业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大力开展粮食产业扶贫。

(二)加大资金支持。粮食、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积极争取国、省粮油产业发展、“优质粮食工程”等专项资金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引导作用,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化服务,主动为粮食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尤其要在规划引领、政策帮扶、企业减负、改制重组、环境营造等方面给予有力度、见实效的帮助,为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合力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从2018年开始,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加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

附件:1.湘潭市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湘潭市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工作职能部门职责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湘潭市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傅  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国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四清  市粮食局局长

成  员:邓乐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曾玲芝  市经信委副主任

伍国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晓红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彭建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红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谭  向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向  前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大力  市农委副主任

胡高辉  市林业局副局长

潘文伟  市商务局副局长

喻卫中  市旅游外侨局副局长

周  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新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邬亮言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  科  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付志彪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亚杰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王一凡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刘亚湘 农发行市分行副行长

姜立波 中储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志峰  湘潭银监分局副调研员

邱文伟  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

肖  燎  湘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侯爱萍  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  浪  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亮亮  雨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辉  岳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戴铁钢  湘潭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宋新平  湘潭经开区党工委委员

易晓双  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副县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粮食局局长谢四清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粮食局。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附件2

湘潭市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工作

职 能 部 门 职 责

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有关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专项,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运行监测和有关督导考核。

发改、财政部门:负责粮食产业经济领域重大产业政策、重要专项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负责落实粮食产业发展资金,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优惠政策,落实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购置农机具的优惠政策。

农业、林业部门:负责加大对农业产业化、木本油料领域粮油产业化项目和粮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政策支持;负责优质粮油品种的选育、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加大对本地油茶等特色优质粮油作物的保护开发力度,确保粮油质量优良、供给有效。

经信、科技部门:负责加大对新型粮油加工业、主食产业化、粮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的政策支持。

商务、工商部门:负责加大对新型粮油产品交易业态、粮油产业品牌建设的政策支持。

食品药品监管、质监部门:负责粮食产业经济领域质量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支持。

人民银行、农发行、金融管理、银监、保险等部门:负责粮食产业经济领域信贷倾斜、上市融资、债券发行、保险提供的政策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负责加大对粮食产业经济领域人才培育的政策支持,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给予粮食产业经济现代物流和跨区粮食产销协作领域的交通运输支持。

国资部门: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支持,推动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粮食产业经济领域用地及土地资产处置的政策支持。

税务部门:负责粮食产业经济领域减免税的政策支持,落实粮油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的有关政策。

旅游部门:负责粮食产业经济领域观光休闲、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培育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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