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政策速递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闲置用地和低效闲置厂房普查工作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18-11-07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3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后一段的低效闲置项目治理和存量土地盘活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开展企业闲置用地和低效闲置厂房普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普查的对象为所有入园企业,需做到全清查、全覆盖,不留盲区。

二、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经开区2018年产业升级联点责任人情况表>的通知》(宁开管办发〔201829号)的联点责任人(见附件1)为此次普查工作的联点责任人。联点责任人需在1123日前现场完成对联点企业闲置用地和低效闲置厂房的摸查,并如实填写《宁乡经开区企业闲置用地调查表》《宁乡经开区企业闲置低效厂房调查表》(见附件23)交经济发展局汇总。

三、企业闲置用地要详细记录闲置用地的起始时间、面积和闲置原因等情况;企业低效闲置厂房要核实登记厂房建设及配套情况,如厂房结构、面积、长宽、高度、有无行吊、食堂宿舍配套情况以及厂房租赁联系人等。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117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