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政策速递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国有企业“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国有资产 发文日期:2018-10-29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常国资通字〔2018〕41号

各国有企业、各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现将《常德市国有企业“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国资委

2018年10月29日

常德市国有企业“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省国资委和市综治委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全市国有企业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持久深入地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常综治委〔2018〕7号文件精神,以“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为载体,进一步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有效拓展“平安企业”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使平安创建的措施落实到企业的方方面面,为我市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标准和考评体系,使企业平安创建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显提高,长效工作机制明显完善,努力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到位、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到位、综治维稳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形成企业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宣传教育

各企业要着力加强“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组织职工开展灵活多变、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创建“平安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深远意义,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平安企业”创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通过宣传和引导,全面营造企业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考核组织

市国资委负责全市国有企业“平安企业”创建的考核组织工作。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常德市国有企业“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陈彰波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市国资委办公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定,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五、创建内容

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企业要将平安创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的创建人员,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目标落实、安全设施投入到位。

(二)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值班巡查制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治保、调解部分,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议,使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企业要加强管控,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有效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台帐齐全。

(四)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各企业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员工法制宣传教育、治安防范教育、安全保卫教育和保密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五)创新工作方法。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平安创建活动新办法、新举措,保质保量完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考核程序

(一)自评自查。各企业于当年度11月初根据创建内容开展自评自查,并将年度自评自查报告上报常德市国有企业“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申报程序。各企业在上报自评自查报告的同时,集中申报“平安企业”单位称号。

(三)督查督导。由常德市国有企业“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企业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四)考核评定。常德市国有企业“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采用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综合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评定。

七、评选

根据市综治委的安排,由市国资委牵头组织全市国有企业“平安企业”的创建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年度考评结果,对考核企业进行排名,并按上级规定比例向省国资委推荐申报全省“十大平安企业”创建示范单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