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政策速递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市场监管 发文日期:2018-07-23 所在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长食药监通知〔2018〕90号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高新分局:

近年来,我市商超综合体日渐增多,其内食品经营活动日益繁盛。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

商超综合体已成为市民饮食消费的重要场所,其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入驻综合体的餐饮服务单位既有品牌餐饮企业,还有饮品店、小食店等个体小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总体水平和保障能力仍有待提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模式,督促强化各级各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责任的落实,促进全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切实保障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

二、严格落实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商超综合体内餐饮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制度,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管理。以证照和信息公示、人员健康、环境卫生整理、加工过程控制、食材采购索票索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内容,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严把原料采购关、加工操作关、清洗消毒关、贮存运输关和人员管理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严格落实运营方的管理责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提供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超综合体运营方应严格落实好相应管理责任,配套相应场所、专门设施、有关人员、工作制度,做好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保障支撑,切实推行准入审查、宣传培训、巡查督促、信息公示等有效措施,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室(工作站),健全四项工作机制:介入指导机制。提前与综合体建设方联系,在餐饮单位施工入驻前,对其流程布局等内容进行规范指导。培训教育机制。定期组织对综合体内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提升其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运营方、餐饮单位等多方联席会议,及时传达学习食品安全有关内容和要求,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双约谈机制。对在日常监管、飞行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存在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多次被投诉举报、问题整改不力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对运营方和相关餐饮单位进行双约谈,做到同警示、同约束、同处罚。

三、工作要求

建立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室(工作站),加强对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是全市从实际出发进行的有益探索,需要各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食药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各区县(市)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迅速在每一个商超综合体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室(工作站),做到办公有场地,运行有机制,工作有成效。市局将在2018年12月份,对各区县(市)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相关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县(市)食药监部门要把每一个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室(工作站)的组成人员、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建立起来,要发挥好监管部门、运营方、食品经营者三方作用,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区县(市)局要将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等形式,积极宣传辖区内商超综合体在食品安全方面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提升公众认知认可度,使商超综合体成为长沙食品安全的新亮点、新名片。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