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根据长沙市蓝天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控制工作的通知》(长蓝天办〔2018〕54号)和长沙市经信委、环保局、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通知》(长经信发〔2018〕106号)等文件要求,为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要求,逐步在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项目准入。
(二)建立行业台账。
(三)严格环保执法。
(四)使用环保原辅材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防治责任。
(二)加强调度督查,确保有序推进。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公众氛围。
特此通知。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