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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18-07-16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3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根据长沙市蓝天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控制工作的通知》(长蓝天办〔201854号)和长沙市经信委、环保局、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通知》(长经信发〔2018106号)等文件要求,为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要求,逐步在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项目准入。

(二)建立行业台账。

(三)严格环保执法。

(四)使用环保原辅材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防治责任。

(二)加强调度督查,确保有序推进。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公众氛围。

特此通知。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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