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建函〔2018〕59号
北湖区、苏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局相关科室:
现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2018年郴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郴建发〔2018〕60号)要求,围绕建筑施工企业“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着重加强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强化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切实督促、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培训教育。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郴建函〔2018〕58号)要求,重点强化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三、强化安全监管。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打非治违”以及2018年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迎检准备工作,健全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建筑市场“黑名单”等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