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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区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其他 发文日期:2018-04-13 所在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岳经开财农指〔2018〕0017号

根据2018年扶贫工作计划预算,扶贫办复核,经研究,现将2018年度区级财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150万元拨付给你们。请加强与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衔接,接受广泛监督。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尽快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一、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招投标管理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补助到扶贫对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通过当地乡财网实行“一卡通”发放。

二、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不得变更,必须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的,需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呈区扶贫办及区管委会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公告公示制,专项扶贫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的额度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告公示,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以下情况,不予支付:

(一)未列入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三)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没有验收审核同意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六、对违反相关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处罚、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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