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项目信息

关于征集2026年度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6-03-04 09:34 【字体:

关于征集2026年度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和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和《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25〕7号),加快推动我省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创新发展,根据《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工信电子〔2026〕39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是指嵌入人工智能技术,具备主动感知理解、多模态交互、智能化服务和自主学习进化等能力的产品或设备,重点面向以下十大领域,具体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 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信用状态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违法违规记录。

2. 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稳定的研发团队,重视人工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投入。

3. 已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等体系。

(二)申报产品基本要求

1. 知识产权明晰。拥有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如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合法的授权使用许可,权属清晰。

2.⠼/span>技术先进创新。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功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或突破,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能够填补省内、国内空白。

3. 质量安全可靠。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必要的安全认证。有发射功能的产品需获得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4. 市场前景良好。产品已实现市场化销售,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情况

1.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设备进行建设的项目;

2.项目单位在绩效评价中未获得通过,以及在项目调度、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中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存在被列入信用湖南网失信名单或近两年发生重大数据安全事件等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

三、征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项目参考指引(附件1)编制项目申报书(附件2),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s://222.244.103.250:8181/pmp/a/login#)向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应整合于《项目申报书》后一并上传,不接受多个文件上传。盖章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勿使用拍照方式。

2、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区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项目择优排序后,将推荐文件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扫描上传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并于2026年4月6日前报送纸质文件一式2份(只需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不需要项目资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项目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dzc@gxt.hunan.gov.cn)。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程序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通过评审的产品,在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通过的产品,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认定名单。

四、支持政策

经认定的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期2年。符合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资金奖补,在相关典型应用场景、试点示范中重点推荐。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业务问题请向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或联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陈龙0731-88955528。项目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联系:0731-88955465。

2、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须对申报项目及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及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已认定的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满前,企业可申请复核;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将撤销其称号。

3、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厅或工作人员名义推销服务、违规收费的,申报单位可向我厅举报。举报电话:0731-88955596。

附件:

1.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项目参考指引

2.湖南省级人工智能终端产品项目申报书

3.项目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4日

相关附件:附件1-3

相关阅读
信息来源: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编辑: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