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创业投资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管国有创业投资企业、中央驻湘创业投资企业:
根据省委人才办《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培养选拔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推动我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现就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财会金融类--创业投资方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创业投资企业(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中有较大创新创业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含教学研究)工作经历,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发展潜力。
4.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中层管理及以上职务。
5.具有与创业投资相关的任意一项执业资格(含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法律职业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中国保险精算师、基金从业资格、技术转移经理人等),在创业投资项目筛选、风险控制、资产管理、资金运作等方面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积极参与我省大学生创业等产业项目投资,有项目在湖南省落地。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培育和使用的主体,要严格把关申报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完整、规范;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查重”和互斥工作机制,防止同一申报人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市州发展改革委和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对申报人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四)市州申报由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推荐单位,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省管国有创业投资企业、中央驻湘创业投资企业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报送。
四、受理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3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个人申报按照属地管理、人事关系归口原则向所在单位申报。
省管国有创业投资企业、中央驻湘创业投资企业:由各单位汇总审核本级及下属单位个人申报材料后,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
市州创业投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单位向市州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市州发展改革委对个人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复审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
(三)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财信处咨询电话:0731-89991601
邮箱:hnfgwcjc@163.com
报送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改革委中栋409办公室
附件:1. 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2. 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
3. 2026年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