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湘潭市企业科技特派 专家及企业派驻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活我市丰富的科教资源要素,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博士等科技人才深入产业链上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湘潭市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潭人才发〔2012〕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湘潭市企业科技特派专家及企业派驻点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派驻企业以产业链重点企业为主,科技特派专家和企业可以联合申报,也可以分别填报申请表,应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科技特派专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的科技人员(含科技与人才管理、金融服务人员);优先从市“青年博士服务团”或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中选派。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带领创新团队专注于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找准发展方向,指导和协助企业完成相关创新目标和任务。
3.具有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所必需的组织协调能力,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发展建议。
4.所在工作单位能面向全市开放创新资源,全力支持科技特派专家的工作,确保特派专家服务工作时间和应有待遇。
5.上年度已列入市级科技特派专家的原则上不再续派,如企业确有特殊需求,上年度考核等次良好以上的专家可以申请续派。
6.近十年内市级科技特派专家中累计派驻6年以上的的特派员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派驻企业
1.在湘潭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具体的创新任务需求,符合我市“三优三特”产业发展需求及产业发展规划,技术创新水平较高,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壮大发展规模、提高质量效益有重大作用和影响。
3.高度重视“产学研”科技创新工作,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科研经费投入、技术转移转化、创新人才及团队建设等方面有可靠的保障能力。
4.企业应具有为特派专家发挥作用的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健全的用人机制与激励机制。
5.上年度已派驻且到期的企业或单位原则上不再续派,如有重大共性技术需求的可重新申报派驻。
二、申报程序
1.科技特派专家如实填报《2025年度湘潭市企业科技特派专家申请表》(附件1)、《2025年度湘潭市企业科技特派专家登记表》(附件2),经所在高校、院所科技部门盖章推荐后,汇总以上资料于2025年1月16日前报市科技局。
2.派驻企业如实填报《2025年度湘潭市企业科技特派专家派驻单位申请表》(附件3)、《2025年度企业科技特派专家派驻单位登记表》(附件4);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盖章推荐后,汇总以上资料于2025年1月16日前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收集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按程序行文派驻。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高校、院所科技部门,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将申报资料纸质件一份及表格电子档、盖章扫描件汇总后,将按照时间截点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 艳 李嘉雯
联系电话:0731-58570302
电子邮箱: xtkjjcgk@163.com
地址:市人民政府B栋14楼1415办公室
附件:
3 2025年度湘潭市企业科技特派专家派驻企业申请表.wps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