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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认定的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2022年认定的科普基地开展考核评估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来源: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4-05-16 11:29 【字体:

关于对2023年认定的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2022年认定的 科普基地开展考核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潭科发〔2021〕19号)和《湘潭市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潭科发〔2021〕15号)《湘潭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认定的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2022年认定的科普基地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单位

1.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

(1)湘乡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器

2.众创空间(4家)

(1)湘乡数字港众创空间

(2)湘潭大学学生众创空间

(3)安慕众创空间

(4)见实力双智众创空间

3.星创天地(4家)

(1)金茶园星创天地

(2)柳桥村星创天地

(3)“馥香林”星创天地

(4)韶山市长盛星创天地

4.科普基地(9家)

(1)湘潭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科普基地

(2)湘潭市急救中心急救科普基地

(3)湘潭中环污水处理科普基地

(4)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科普基地

(5)韶西逸夫小学科普基地

(6)湘潭爱尔眼健康科普基地

(7)湘潭市格致细胞生命科普基地

(8)韶山市小科星人工智能科普基地

(9)湘潭县桃花谷科普基地

二、考核评估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评估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园区组织辖区内考核评估单位分别填报《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情况表》(附件1)、《湘潭市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表》(附件2),并将运行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附后,简装成册(一式两份、盖章),提交到各园区科技部门。

2.星创天地: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2023年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进行自评,填报《湘潭市星创天地考核评估自评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两份、盖章),提交到各县市区科技部门。

3.科普基地: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2022年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进行自评,填报《湘潭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考核评估自评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两份、盖章),提交到各县市区科技部门。

(二)考核评估方式

1.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对考核评估单位提交的基础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市科技局对提交的考核评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评审。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咨询方式

1.请各考核评估单位将资料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考核评估资料报送到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

2.各县市区、园区对考核评估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4年6月5日前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评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成果科,将星创天地考评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农村科,将科普基地考评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政法科。

3.咨询方式:

(1)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成果科  0731-58570302

(2)星创天地              农村科  0731-58570305

(3)科普基地              政法科  0731-58266037

附件:1.湘潭市企业孵化器运行情况表

2.湘潭市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表

3.湘潭市星创天地考核评估自评表

4.湘潭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考核评估自评表

附件下载:关于对2023年认定的湘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2022年认定的科普基地开展考核评估的通知5.15.doc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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