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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生态保护修复领域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来源: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4-23 08:23 【字体:

关于编报生态保护修复领域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国家林草局规财司、应急部规财司关于做好生态保护修复领域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投资计划编报范围

根据有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调整情况,重点支持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有关专项建设规划明确的项目,具体包括:

(一)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主要支持长江重点生态区、南方丘陵山地带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部署的项目,包括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退化草原修复、湿地保护修复、沙化荒漠化治理及水源工程、节水灌溉、谷坊等小型水利水保设施等建设内容,并对项目内的木本粮油基地建设予以统筹支持。

(二)重点生态资源保护项目。主要支持《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十四五”全国草原防灭火规划》《全国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部署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4-2025年)》《国有林场(林区)管护用房建设方案(2023—2025年)》《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的种质资源保存项目、林业管护用房项目。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方案(2023—2030年)》《中国候鸟迁飞通道保护修复行动计划(2024—2030)》部署的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设施装备建设项目。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进投资计划按项目管理。2024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采取直接下达至具体项目的方式,原则上不打捆或切块下达。请各市州在编报有关投资计划时(含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防火应急道路、林业管护用房等原打捆下达项目),严格按实际批复项目申报,不得打捆申报。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应按照有关建设规划部署范围,系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整体组织申报投资计划(申报样表详见附件)。

(二)优先编报续建项目投资计划。请各市州在编报2024年投资计划时,要优先满足双重续建项目投资需求,并切实加强与2023年下达投资计划文件的比对,确保项目总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规模与此前下达文件一致。对尚有同类续建项目投资计划未下达的地区,原则上不支持申报新建项目。

(三)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审核。请各市州认真履行投资计划申报单位职责,切实加强项目和投资计划的审核,并对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是否完成前期工作审批并达到应有深度,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是否符合专项支持范围,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建设或搭车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违规购置公车情况,是否重复申报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申报投资是否符合中央支持标准,是否落实除拟安排中央投资之外的其他资金,有关任务是否与造林绿化空间及年度生产计划任务衔接等。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成果应用。请各市州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成果应用。对信息填报不及时、项目实施和计划执行进度不符合要求、绩效评估结果较差的地区和单位,将合理调减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规模;对存在超期未完工项目较多的地区,原则上不安排新建项目;对督查、审计、监察等部门明确指出问题的项目,暂停编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年。

(五)加强有关工作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各市州投资计划编报文件中要明确提出,“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州)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年度投资计划与102项重大工程、国土绿化等重点任务的衔接,统筹谋划建设项目,合理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和重点任务,避免重复申报投资。

三、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商林业局、应急管理局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于2024年4月26日前联合报送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申请报告,并同步在重大建设项目库推送项目,辅助标识1中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填写“2024双重新建(或续建)”,生态保护支撑体系项目填写“2024支撑新建”,同时将国家审核后修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报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省林业局规财处、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请务必按照可研审核后的国家反馈意见报送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刘侃侃 0731-89991655

省林业局规财处           王译锴 0731-85550782

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管处   李  卓 0731-89751240       

邮箱:884581729@qq.com

附件:1.生态保护修复领域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2.XX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管处   省林业局规财处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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