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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度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07-02 15:00 【字体:
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湘财金[2021]30号),我市组织申报2021年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此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2020年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准确及时报送全年业务信息,所填报数据符合奖补政策支持条件并被作为国家奖补资金切块测算依据的融资担保机构。(名单见附件4)

二、申报条件

1、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和纳税记录。

2、开展的融资担保服务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按规定足额计提风险准备金,运作规范,经营风险可控。近3年来没有因财政、财务、会计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及县级以上财政等部门或者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注册地在县一级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以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为主营业务。具有开展相关融资担保服务的场地、设施和专业人才,融资服务业绩突出。

4、2020年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计算方式如下:

担保机构上年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该担保机构上年每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收入/∑该担保机构上年每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年化担保额

担保机构上年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该担保机构上年每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担保额*实际担保天数/365天)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

5、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融资担保降费政策,配合做好担保业务数据填报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

三、资金分配方式和额度

奖补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并综合考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增长水平、担保费率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配。

某担保机构奖补资金总额=业务补助资金+分档奖励资金。其中,业务补助资金占50%,主要依据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分档奖励资金占50%,主要依据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增长水平、制造业企业担保占比等因素进行分配。

资金分配测算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时,仅支持银行贷款融资担保业务。单户融资担保机构每年安排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一)业务补助资金

某担保机构业务补助资金=本年度全省奖补资金总额*50%*该担保机构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区域补助系数(长沙市为1)*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奖励系数/∑(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机构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区域补助系数(长沙市为1)*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奖励系数)

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奖励系数:某担保机构上年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小于或等于1.0%奖励系数为1.2;小于或等于1.2%奖励系数为1.15;小于或等于1.5%奖励系数为1.1;小于或等于2%奖励系数为1.0。

(二)分档奖励资金

某担保机构分档奖励资金=本年度全省奖补资金总额*50%*该担保机构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业务增长奖励系数*制造业占比奖励系数/∑(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机构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业务增长奖励系数*制造业占比奖励系数)

业务增长奖励系数:根据上年度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增长情况确定不同的奖励系数。业务增长奖励系数=1+某担保机构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同比增长率,奖励系数最低为1.0,最高不超过2.0。

制造业占比奖励系数:某担保机构制造业占比奖励系数=1+(该担保机构上年度新增制造业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该担保机构上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

请各区县(市)工信局 ,长沙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将申报材料整理成册(每家机构一式两份),于7月13日前将推荐文连同申报资料报长沙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浏阳市、宁乡市直接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报送。

担保机构申报资料如下:

1、2021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

2、《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会计报表(原件)

4、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议;

5、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21年度融资担保业务情况汇总表(与报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格式内容一致);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7、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详细版);

8、对申报业务的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等。

联系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罗一帆,电话:88666452,邮箱:zxqyc2020@qq.com。

市财政局金融处杨科,电话:88667710。

省财政厅金融处田洁,电话;85165120。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孙丹,电话;88955536 。

附件:

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2.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请表

3.承诺书

4.按时报送2020年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日

资料下载:
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2、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请表.xls

3、承诺书.docx

4、按时报送2020年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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