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国有企业
符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条件的国有企业,向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申请一次性增人增资。一次性增人增资的额度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受企业工资总额制度的限制。增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新设企业或机构增人增资有关政策规定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22]119号)
受理机构:当地国资部门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一次性增人增资额度申请,并在工资总额年度清算中单独申报。
2.责任部门审核: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对增人增资额度进行审核。
3.增额批复: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在年度工资总额清算中统一批复。
咨询方式:省国资委0731-82211557
见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