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惠企政策口袋书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支持措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享受减免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 申请途径

    纳税人申报“六税两费”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 申请材料

    自行申报享受方式,除申报表单外,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 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