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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科学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 支持措施

    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 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注: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所述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扺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扩大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 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后,提出申请。

  • 申请材料

    见相关政策文件

  • 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