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产业链群龙头企业、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
支持措施鼓励省内院校根据制造业发展需要设立相关专业,或与制造业企业合作办学,形成“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每年评选一批“产教融合”成效突出学校和企业,每个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每年发布制造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对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开设目录内相关专业,结合招生计划等情况,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政策依据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3号);
2.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湘财企〔2022〕10号)。
申请途径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请材料见申报通知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