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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奖励

  • 适用对象

    产业链群龙头企业、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

  • 支持措施

    鼓励省内院校根据制造业发展需要设立相关专业,或与制造业企业合作办学,形成“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每年评选一批“产教融合”成效突出学校和企业,每个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每年发布制造业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对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开设目录内相关专业,结合招生计划等情况,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 政策依据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3号);

    2.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湘财企〔2022〕10号)。

  •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