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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工业用地多种方式供地

  • 适用对象

        工业和物流类企业


  • 支持措施

    1.工业用地允许设置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5种供应年期或“先租后让”。

    2.对于缩短供应年期或“先租后让”方式,企业用地成本相比最高年期可大幅减少80%至34%。


  • 政策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湘政发〔2016〕10号);

    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18〕1号)。


  •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


  • 申请材料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