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第三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为1-5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等六类
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以利率互换方式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每季度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转换和接续 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344号)
可通过当地人民银行进行办理
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申请书、利率互换协议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