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发规〔202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6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其他
发文日期:2021-01-14
所在行业:农、林、牧、渔业
国粮发规〔202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6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