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近日在长沙举行。会议要求,省级和市县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软件安装使用检查整改工作,必须分别于2012年12月底前和2013年底前完成。对履责不力、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要报省委、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要求,各单位要抓紧对计算机安装使用软件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及时整改,并建立软件台账和软件管理制度。所需软件采购经费,应通过公用经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等渠道予以保障,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申请财政专款解决。今后各单位购买、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资金购置正版软件,并将其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