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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湖南新起航:公平正义百姓看得见
    • http://www.hunan.gov.cn 2011/08/03
    •   关键词

        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

       

        《纲要》摘登: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健全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廉洁。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法律依据、司法程序、办案各个环节和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完善司法听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群众旁听庭审、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询等制度。

        ●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加大数字法庭建设力度,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和重要案件庭审的电视或网络直播。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健全司法纠错机制。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解读

        一场庭审看“司法公开”

        “原以为法院是关起门断案,没想到全部是公开的,让人心服口服,司法公开好!”

        今年6到7月间的一场官司,让张文武这位普通的农民对“司法公开”有了刻骨铭心的感受。

        张文武的父亲张吉祥与张花荣、张光荣系同父异母兄妹,都是桃源县太平铺乡农民。去年,张吉祥的同父异母弟弟也即张花荣、张光荣的胞弟在外打工时不幸身亡,为其死亡赔偿金及遗产的分配和继承,张吉祥与张花荣、张光荣等于今年6月打起了官司。

        年逾古稀的张吉祥在别人的指点下,委托儿子张文武担任了自己的诉讼代理人。6月20日,张文武来桃花源法庭递交诉讼时,受理此案的法官不仅详细地教会了他一些诉讼常识,一一告诉他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而且还向他承诺,案子一定会公开公正审理。

        张文武回忆起6月29日案子在开庭时的场景。开庭前,坐在原告席上的他往旁听席上一望,发现除了当事人的亲属及本村一些村民之外,还有许多非常陌生的面孔。休庭后,张文武从承办法官那里打听到,此案是公开审理,法庭特意邀请了当地的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10余人参加旁听。

        “有这么多人眼鼓鼓地盯着,就好办了”,张文武说他当时这么想。原来,担心案子被“藏”起来审理而难以讨到公道是他的一块心病。就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张文武和父亲在商量打这场官司时,心里还忐忑不安。因为平日里听人说起打官司要找“后门”。父子俩就这样满怀心事地熬过了一宿。

        张文武说,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该案由于原被告分歧太大,法官出于化解矛盾的考虑没有当庭宣判,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决定实行庭外调解。

        7月5日,法官邀请了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人民陪审员等5人,在张文武所在村的村委会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又有数十村民参加了旁听,当日就达成了调解协议,次日全部履行。

        “整个办案过程大家都看得见,办案人也不敢胡乱执法,当然让人放得心。”张文武说。他还告诉记者,本案的另外一个当事人姚建国,为舅舅张某的死亡索赔及后事处理出了不少力,还垫付了一些费用,却反而成了被告,本来一肚子火。但在案件以这样的方式办理结案时,姚建国怨气顿消,由衷地对法官说:“你们这样公开公正判案,我就算是输了这场官司也服气。”

        张文武说,纲要提出“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希望以后执法机关多到乡村现场公开办案。

        创新社会管理 推进公正司法

        “《纲要》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这是非常正确的。社会管理创新是推进公正和谐司法的必由之路。”7月22日,翟玉华接受采访时说。

        翟玉华认为,在目前经济社会转型期,社会关系不稳、矛盾纠纷多发,而社会规范尚在过渡,大量矛盾纠纷涌向司法机关,使司法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过载”。因此,创新社会管理,整合社会资源来调节社会关系成为公正和谐司法的必然选择。

        翟玉华举了去年代理的一桩借款诉讼案。长沙市侯家塘街道的袁爹,因与一位老朋友产生矛盾,就为两人之间10年之前一笔几百元的借款打起了官司。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判,官司打了一年多也不见分晓,双方都不胜其累。今年7月上旬,承办法官找到当地司法所和社区干部与原被告亲戚,由他们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使两位老人冰释前嫌,达成和解。

        “司法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是在履行传统职能、解决具体纠纷的同时,通过司法解释、司法决策与司法建议等司法实践,来创新社会规则,规范社会活动,调控社会秩序,引领社会风尚。”翟玉华说。

        诉讼调解与“三调联动”衔接、曝光“老赖”破解执行难、社区矫正、刑事和解等等,近年来,我省司法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之举亮点频闪,成绩斐然。如社区矫正,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等协助下,在一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作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省份,我省于2008年启动了试点工作。至今年6月,全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县市区达到30个。

        “司法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坚持公正司法。”翟玉华认为,公正高效地办好每起案件,向社会输送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是司法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本色体现。其次是要坚持能动司法,应当积极拓展和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大力推进司法建议、司法调研、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

        翟玉华说,司法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底线是依法进行。惟如此,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针对执行难问题,我省法院所采取的强化媒体曝光,吸纳社会力量实施执行联动等举措,均应尽快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做到有法可依;而社区矫正应对相关人员依法加强监管,加强教育,不能让矫正变成了骄纵。 

        1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于10次犯罪

        “公正不仅是执法者的职业操守,更是司法的生命线!”刘有仁对《纲要》提出的“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作出了这样一番解读。

        刘有仁说:“公正司法就是践行法治精神,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公平正义”。一则让“死刑犯”无罪释放的故事,是刘有仁对公正司法的最好诠释。

        2007年12月,刘有仁在参与研究一起跨国、跨省重大贩毒案件时,发现已被云南当地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缓的我省双峰县的宋庆芳,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蒙骗而携带了毒品。刘有仁意识到这个案件可能有错,于是带领两名办案人员开展内查外调,掌握了证明宋庆芳无罪的证据,并通过有关渠道提出了纠错建议。2009年8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宋庆芳无罪。今年3月,宋庆芳获得国家赔偿款近17万元。

        有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触犯了法律,终究只是污染了水流;不公正的判决却毁坏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当前,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当事人因此而上诉上访的事件也屡见不鲜。随着法治社会进程的推进,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司法公正是司法赢得公信力的根本保障,是社会公正的底线。”在刘有仁看来,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公平、正义与活力的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司法的公正与否直接关乎社会价值的取向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刘有仁认为,确保司法公正必须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让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公仆观念,克服官僚主义,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坚持依法裁判。 

        权力缺乏监督,就会滋生腐败。刘有仁说,要及时有效矫正司法不公现象,就必须加强司法机关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司法机关要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作为打击重点,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明显不公的案件。要加大监督力度,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建立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错必纠,有责必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例

        把法庭“搬”到网上

        “庭审网络直播是阳光审判,可以提高案件质量和审理水平,顶一个!”一位网名叫“西米”的网友留言道;“网络直播将庭审打造成不受时空制约、无限开放的普法大课堂,让大家足不出户就能看到案件审理过程,是普法学法的好平台。” 一位叫“小牛角尖”的网友则这样评价。 

        今年4月26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在其数字法庭内审理的一件食品质量纠纷案通过中国法院网等网络,向社会进行实时图文直播,引来2000余名网友全程在线观看,引发热议。

        1月25日,长沙市民黄腊珍在湖南平和堂实业有限公司东塘店购买了两瓶进口特级初榨橄榄油,该商品外包装上未对相关法律规定应予标注的反式脂肪酸含量进行标注。黄腊珍遂以这一商品系不合格产品为由,对平和堂实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货款296元并给予10倍赔偿。

        在法庭上,双方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唇枪舌剑,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经过庭审,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购货款,但不支持原告十倍索赔的诉求。这一切均通过网络同步展示给网民。

        天心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赵静在与网民互动时表示:“之所以选择将这一案件进行网络直播,主要考虑食品安全事关民生,而此案对于广大消费者怎样就食品质量纠纷维权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对于食品生产和经销商而言则是一记警醒。”

        “起初还担忧法院判决上会不会有偏袒,但看到法院有勇气把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我们的顾虑也消除了。”被告方代理律师对网友说。

        据了解,目前,长沙市两级法院已建成了5个数字法庭,全部实现了庭审网络直播,视频、音频和开庭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远程庭审等功能。全市法院通过网络直播案件20余起,在线浏览的网民超过5万人次,裁判文书上网达1万余件。

        “庭审网络直播使公众可以更便捷地参与司法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长沙中院负责人说。据统计,仅今年1至5月,长沙法院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率达97.4%,同比提高9.7%。

       

        链 接

        深化调解促社会和谐

        全省政法机关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诉讼调解与“三调联动”的互动。目前全省约60%的县市区已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县市区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所有的乡镇(街道)设立了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或窗口;11个市州建立了人民调解驻检察院工作平台。今年上半年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81200余件,调解139100余件(含累积),防止群体性上访1611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273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0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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