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惠民生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报告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2012-10-21来源:湖南日报字体:[ ]

  10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正华介绍,党的十七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人事管理和人才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劳动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总量达4000余万人

  “感谢党和政府的就业安置,现在我家的基本生活已不成问题。”家住龙山县民安街道书院坪社区的向刚,是该县去年安置的第56名零就业家庭成员。2007年,他和妻子双双下岗,在家一直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去年8月,县就业中心帮他联系了3万元贴息贷款开了一家副食店,今年又动员他的妻子应聘成为社区保洁员,现在全家每月收入近2000元。

  就业是民生之本。5年来,省委、省政府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用工体制向市场导向就业体制的根本转变,全省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2011年,全省从业人员总量达到4005万人,较2007年增加了12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1315.5万人,年创劳务收入1531亿元;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2007年的44.9∶22∶33.1调整为2011年的41.9∶23.3∶34.8。2007年至2011年,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43.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2.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就业创业更加活跃。颁布实施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率先建立起一整套具有湖南特色的、普惠化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连续9年将扩大促进就业列入为民办实事指标,牢固确立了就业是第一民生指标的重要地位;率先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07年至2011年累计援助零就业家庭53096户;制定了以“鼓励、提升、扶持、服务、托底”为主要内容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稳定在75%以上。

  月人均养老金达1490元,较5年前增长93.3%

  5年来,全省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思路,着力化解历史矛盾、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积极推进建立社会保险长效机制。

  今年8月,在长沙做生意的湘乡农民彭春华被医院查出患有恶性肿瘤。担心医保费用报销麻烦的她,准备回湘乡接受治疗。医生告诉她,湘乡的医保报销已经实行“漫游”,可在长沙直接办理报销相关手续。9月,她在长沙的医院接受了肿瘤切除手术,并在当月领取到了报销的医保费用。

  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此为标志,我省由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5大险种共10项制度组成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城乡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

  参保人数持续增加。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21.4万人,较2007年增加了237.5万人,增长了30.3%;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登记参保人数达3596.5万,840.6万60周岁以上老人按月享受了养老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5.8万人,较2007年增加了175.2万人,城镇居民医保覆盖率和新农合参合率均达到95%以上。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87万人、545万人、439万人,较2007年分别增加了344.6万人、154.7万人、50万人。

  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连续8年调高待遇,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490元,较2007年的771元增长了93.3%,年均增幅达14.4%;基本养老金支出从2007年的154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36.5亿元,翻了一番多;2011年全省城镇职工住院总人数达138.8万人次,较2007年增加了77万人次,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基金支出从2007年的46.6亿元增加到110.9亿元,增长了138%;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从2007年的年人均40元提高到目前的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46.2%提高到了70%左右。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2011年人才总量达492万人

  5年来,我省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制定了30多个配套法规的实施办法,公务员管理进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新阶段,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服务和推动“四化两型”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省75%的事业单位和85%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新进人员基本实行了公开招聘。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出台了《省直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考试考核分配办法》,采取考试考核与指令性分配、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做到部队、干部、用人单位“三满意”。2007年至2011年,全省共安置军转干部9470人,其中计划性安置8896人,自主择业574人。

  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估全覆盖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的有效机制,2007年来共完成146项为民办实事和1008项绩效评估项目,成为省委、省政府“抓工作、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抓手。

  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制定出台了我省中长期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了新世纪121人才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等重大人才培养工程,落实了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规划,积极推动我省由劳动力大省向人才大省的转变。2011年,全省人才总量达到492万,较2007年增加了122万人,共有在湘院士49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66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32名,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29名。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年增长80.2%

  5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机制,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和职工收入的同步增长。2011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5520元,较2007年增长了80.2%。

  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职级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强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原则,建立了以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经营者年薪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440-635元/月调增到2011年的770-1020元/月。创新开展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在全国较早建立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累计存入工资保障金40多亿元,惠及农民工80万人次,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清欠与防范并重”的做法,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欠薪事件的发生。

  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5万余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9万件

  5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方式方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着力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全省规模企业动态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8%以上,就业相对稳定的农民工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0%以上。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普遍建立了政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协会参加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制定了集体协商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办法,2011年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企业达到3万余户,已建工会组织企业覆盖率达到60%。

  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2007年至2011年,全省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5万余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9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