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差旅费新规:首次明确部级干部住普通套房
财政部1月6日对外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这一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规,是我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大方向是压缩差旅费相关支出,就出差审批管理、差旅费开支标准制定、财务报销和监督问责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新规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参照执行。
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我国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为2007年1月实施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出差住宿费:副部级干部600元每人每天,司局级干部300元每人每天,处级及以下干部150元每人每天。
分地区设立差旅费标准有利于节约公务支出
一边是差旅费支出居高不下,一边是过低的标准不合时宜引发负面效应,如何规范差旅费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专家指出,符合时宜的差旅费实际上会减少差旅费的浪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表示,差旅费标准制定应符合经济增长规律,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变化,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标准不合时宜,必然导致向地方转嫁、弄虚作假等一系列问题。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差旅费标准与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上涨脱节,暴露出差旅费管理的漏洞,极易造成公务支出的浪费。分地区设立差旅费标准,各地依据自身实际量身制定最适宜的标准,实际上更有利于节约政府公务支出,实现总量上控制差旅费开支。
差旅费标准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
办法规定,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并且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办法明确要求,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住宿费和机票支出用公务卡结算
办法规定,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不得接受礼品、
礼金和土特产
办法强调,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部级干部出差可坐飞机头等舱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而在住宿方面,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接待单位安排用餐和交通,
应交相应费用
办法规定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