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纪律、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7月28日召开的全省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这样强调。
从本月起至10月30日,湖南省将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包括的单位是:湖南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等院校。专项检查包括的党员领导干部是:以上单位中县(处)级以上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干部中的党员,县(市、区)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检查: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等。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检查: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许云昭强调,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6大突出问题”,即:党委换届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违规用人的问题;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的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和买卖住房等问题;违规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