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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 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

2012年04月12日 字体:【   

  省公安厅

  近年来,我厅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既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执法主体建设,着力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

  一是不断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牢牢把握公正廉洁执法这条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从思想源头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二是着力提高执法素质和业务技能。深化三级教育训练体系,实行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三个必训”。认真开展“三练两赛一进”和“每月一讲”远程教育活动,加强“网上训练中心”建设和随岗培训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全省警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正规化水平。2011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289期,培训民警24300余人,其中省级调训74期,参训民警 7700余人。举办全省性的“每月一讲”远程电视讲座12期,参加民警人数2万余人次。三是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2011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参考人员达59000余人,参考率98.6%。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公安队伍执法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二、狠抓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公安执法效能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及时清理了现行公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公安规范性文件,并按程序公布清理结果,确保了执法依据的合法有效与执行。先后出台了《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以及《110接处警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公安执法文件,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制定了《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219种公安行政处罚基准予以细化,印制了《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手册》,免费配发给基层,确保了处罚标准的统一。二是规范权力运行。以规范公安执法权力、内部管理权力、领导干部权力的运行为重点,分类梳理权力底数1892项,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权力目录817项,编写权力运行规范性制度324项,查找廉政风险点468个。三是规范执法办案区域的建设和管理。制定了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标准以及管理规定,新建执法办案区域151个,新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171个,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实时动态监督,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保障了执法安全。四是全面应用执法办案系统。2010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全面启用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案件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较好地解决了程序违法的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办案成本。

  三、狠抓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民警的执法偏差

  一是完善案件审核把关机制。积极推行法制员派驻制度,严格落实案件主办民警、专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部门和局领导的五级审核把关制,责任到人,实行一案一审一评。二是加大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力度。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了一批执法问题和隐患。三是加强执法内部监督。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结合信访积案清理、案件和“走访”开门评警,在充分运用个案监督、超期整治、突击检查等传统监督手段的同时,积极推行经常性的执法现场督察,将督察重点延伸到执法领域。2011年,发现查纠问题3800起,追究责任领导和民警162名。四是深化警务回访调查。我厅于2009年开始启动了警务调查工作,依托电话回访、网络互动手段,对到公安机关报过警、办过事、上过访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抽样调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1年,共回访群众11.4万余名,出具全方位分析和单项工作分析140余份,有效提升了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