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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开放型政府 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

2012年04月12日 字体:【   

  长沙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长沙县以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契机,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为核心内容,努力建设开放型政府。主要做法是:

  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立了以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为主,《今日星沙》、长沙县电视台为辅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通过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重大决策等相关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了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08年到201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83000余条,其中,公开财政信息290条、重大项目信息63条,发行政府公报38期、《今日星沙》331期,2011年,长沙县电视台公开信息1970余条。

  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基础上,重点公开政府财政信息、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执法部门“权力清单”以及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决策信息四类信息。2009年到2011年,383个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履行申报公开,决策前公开,批准拨款后公示三公开制度,决策全过程接受公众监督。推行会议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旁听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成为常态,信息公开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

  二、逐步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出台《长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长沙县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则(试行)》,确立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重大决策机制;规范了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相关程序,明确了公告—评论、开放式听取意见和座谈会、听证会等公众参与方式。

  二是推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近年来,涉及公共利益、关系民本民生的松雅湖建设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移民扶贫工程等决策事项,都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不同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在松雅湖建设项目中,实现了拆迁安置零上访、零诉讼、零纠纷。2011年,有关单位向公众征求意见53次,举行重大决策听证会6场,座谈会58次。

  三是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管理。探索引入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合同监管和审计监管工作管理。探索城市管理物业化模式,将城区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等工作交由物业公司,政府则主要负责物业化管理中的指导、监督、协调,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等多种力量共同管理社会事务。

  三、系统开展基础性保障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自2008年县政府法制办成为独立的正科级单位以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目前共有工作人员13人。其中,主任1名(兼政府办副主任)、副主任5名、工作人员7名,研究生学历6人,通过司法考试10人,平均年龄37岁。经过县委、县政府的批准,县政府法制办正在通过公开招考途径新增录入4名工作人员。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从2008年开始,邀请应松年、江必新、王锡锌等教授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村支两委代表、大学生村官、公众代表等实施分类培训共30余次,传播开放型政府理念,为开放型政府的建设提供持久的内在动力。继续与北京大学合作,开展对289个行政村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

  三是构建系列制度。为总结经验,将有效方法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专家论证、听取公众意见等多个程序,制定出台了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为核心、基本型制度和保障性制度为内容的开放型政府制度。研究制定了开放型政府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对各项工作指标逐一细化、量化,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依据纳入县本级绩效考核。

  四是建设农村服务平台。积极构建和逐步推广依托村委会、借力大学生村官,由网络信息系统、纸质信息系统、信息员系统和硬件系统构成的农村服务平台。目前,服务平台试点工作运行良好,成为了公开政府信息与引导公众参与的一种载体,特别是果园镇双河村在“浔龙河生态小镇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就土地流转、集中居住地选址、房型选择等问题在服务平台上充分听取并尊重民众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