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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夏国佳

简介:
     男,汉族,1952年5月生,2007年1月至今,任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向各位领导汇报我的简历、任省司法厅厅长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打算,请予审议。
    我于1952年5月15日出生,湖南湘阴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国家一级高级法官,一级警监。1971年2月参加工作,同年11月入党。1975年10月至1988年7月,先后任湘阴县茶湖潭公社党委书记、团县委书记、团地委副书记、县委(市委)副书记。1988年7月起先后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任人事处副处长、处长,政治部第一副主任。1993年3月起任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政治部主任(副厅)。1994年4月起任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1998年3月至2007年1月,任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正厅)。2007年1月至今,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先后在中央党校地厅级进修班、中青班,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习。能取得一些进步,是党和人民培养教育的结果,是各级领导和老同志、同事关心帮助的结果,我将永远铭记在心。
    一年多来,我和厅党组一班人,按照“突出一大主题,狠抓两大举措,实现六新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找准主题服务大局,形成合力服务大局,讲求实效服务大局,开拓进取,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发挥职能、服务大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专项维稳活动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作了典型介绍。抗冰救灾工作,司法厅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一是围绕“化解矛盾促和谐”主题,积极开展全省“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从2007年4月至12月,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1907起,其中预防化解经济类纠纷30149起,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5亿元,预防化解群体性上访2595起、群体性械斗1970起,预防化解民转刑案件1382起,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二是针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情况,启动了以警示教育为重点的“强素质、抗腐蚀、讲奉献”主题教育活动。我们坚持一岗双责,反腐倡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和谐共进、风气更正。尤其是在今年的抗冰救灾中,全系统干警忠于职守,顽强拼搏,把灾害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确保了监所的平安,取得了抗灾救灾的重大胜利。
    三是以专项维稳活动为“龙头”,推动“六新目标”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成效,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监狱劳教管理有新推进,整体管理、执法水平有所上升;法律服务的质效有了新进步,普法依法治理有了新进展。同时,专项维稳活动较大地激发了系统内部的活力,队伍整体素质有新的提高,司法行政整体形象地位有新的提升。
    成绩的取得,一是有各方的支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直有关单位,对我厅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指导支持。专项维稳活动开展以来,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省人大副主任周时昌、省政府副省长郭开朗等省部领导先后多次作出批示或出席会议,予以肯定支持。二是有较好的基础。历届省司法厅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警,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三是有大家的努力。厅党组同志和全体干警职工同心协力,拼搏奉献。我只是尽职尽责,尽了本分。
    回顾一年多的工作,我深感,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学习钻劲还不够强。特别是对司法行政发展的一些前沿理论和先进经验学习钻研不够,思维方式、思想水平还不相适应。二是工作作风还不深入。到处室、下基层解剖麻雀,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还不够。三是改善司法行政保障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基层经费、组织保障与工作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不足,努力改进工作。
    这次,省长提名我作为省司法厅厅长的连任人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深知,这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检验、关怀和培养。如能通过,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注重:
    一是注重加强学习。组织提名把我放在省司法厅厅长岗位上,是工作和事业的需要,要求我更好地履行对人民的责任。我将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二是注重依法行政。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我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三是注重接受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自觉摆正位置,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始终把自己置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
    四是注重勤政廉政。这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品质。我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牢固确立挖井不忘吃水人的服务理念,把满腔热情倾注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上,坚持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扎扎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做廉洁奉公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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