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煤炭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2018-7929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8-03-30 00:00:00

2018-03-30 00:00

  2017年,在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7〕44号)等相关规定,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导向,把政务信息公开建设纳入我局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煤炭系统的总体工作规划及政风行风的考核范围,围绕增强行政审批、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有力地推进了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政务信息报送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近1200余条,内容涵括我局系统人员政务信息、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专项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行政许可、安全隐患警示、突发安全信息及人大代表议案答复等信息,不断加大了我局对外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也没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

   二、2017年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管理

  为切实做好今年信息公开工作,3月16日,局长李联山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务公开、网站及工作简报编辑建设工作,会上成立了以局长李联山为组长,副局长曾平江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和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3人负责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信息报送、采编及网站管理工作。会议还就2017年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经费做了安排,进一步完善了定期考核和通报制度,决定对各处室每月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通报,并折合积分纳入处室绩效考核,并于办公室定期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信息报送流程,对各处室上报的信息,要求及时逐条审核,制定了《省煤炭管理局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统一发布,特别重大的信息还需局主要领导审签,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从而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照提报、审核、公开的程序进行,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保证录入规范,加强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联系,认真对照信息公开简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网上查看,现场纠正不规范信息,确保信息质量。

  (二)积极信息报送,设立奖惩机制

  进一步加强2017年信息公开、局域网站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职专业人员,并就信息采集、编写、处理、发布作出具体规定。为及时更新和报送高质量、高水准信息,要求各处室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信息员。设立奖惩机制,对各处室下达信息报送任务,并将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纳入省局年终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没完成年度采用任务的处室和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上半年已向省政府政务中心报送工作简报4期。其中被省政府采用1条。

   (三)对照要点,依申请信息公开

  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和义务。为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数次召开协调会,结合《省煤炭管理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我局2017年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制作要求、反馈渠道、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监督机制等各方面再次进行了明确和修订,及时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个平台,积极发布各类信息,增强公众对煤炭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服务我省煤炭工作。

 

  以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省煤炭管理局网站为依托,及时将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动态、安全监管、事故信息、办事程序、关闭退出、安全隐患警示、三公经费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群众密切关注的内容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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